楊麗娟(右)與劉德華合影。
  2007年一位叫楊麗娟的人瘋狂迷戀劉德華,為追星不惜傾家蕩產,她的父親也因此跳海自盡,引起了很大的轟動。七年後的今天,楊麗娟首次袒露心聲:很懊悔。
  不久前,楊麗娟做客東方衛視《東方直播室》節目,以親身經歷說法,勸節目當事人不要瘋狂迷戀劉德華,直言劉德華不值得你浪費青春。自2007年的事件以後,楊麗娟拒絕了一切媒體的採訪,回到蘭州開始了在慈善機構做義工的生活。她說,七年裡反思了很久,造成當時的悲劇,自己的固執任性有很大的責任,但,是媒體的推波助瀾讓事情更加惡化。她回憶道:“曾經是想借助媒體的力量幫助自己實現心愿,也的確有媒體答應要帶我見劉德華,但是後來卻安排了一個模仿劉德華的人來到我家,讓我的家人很生氣,太不尊重人了。”
  當主持人問她:“如果當年劉德華答應見你,會不會就能避免你父親投海自盡這樣的悲劇發生?這是不是劉德華本身要擔負一定的責任?”對於這一問題,楊麗娟回應稱:“當時這隻是自己一個小小的心愿而已,並不是像大家炒作的,最後是媒體將整個事情推進到一個不可輓回的地步。”
  對於與劉德華合照的事情,楊麗娟解釋到:“照片當時是在歌迷會的現場,很混亂。當時大家認為看到這個照片就是我和他見過面了,其實事實不是這樣的。當時請媒體幫忙,是想有一個十分鐘左右的時間,單獨和劉德華聊聊天,讓他知道我是誰就可以了。可是結果並非如此,我都沒有看清楚他的樣子,那張合照很快就拍出來了。”
  對於身上粘著劉德華的標簽,楊麗娟回應道:“這個標簽早就沒有了,因為回蘭州以後,將劉德華的書籍圖片都燒掉了。已經從過去的陰影當中走出來了。”
  父親的去世深深刺激了楊麗娟,她非常懊悔,在節目里,她讀了一封寫給父親的信,泣不成聲,並且勸說另一位和當年的自己很相像的女孩不要重蹈覆轍。
  東 東
  1997年 迷戀劉德華三年的楊麗娟20歲,參加了一個香港旅游團,未能看見華仔。
  2003年 父母為滿足女兒追星的心愿,賣掉家中房子。
  2004年 楊麗娟得知劉德華在甘肅拍《天下無賊》,每天站在8層樓頂,以期見偶像。
  2005年 得知華仔住所,與父親再次赴港,仍未得見。
  2006年3月 父親賣腎籌錢助女兒赴港追星。
  2007年3月25日 第三次赴港的楊麗娟終於得見偶像,並被安排上臺跟劉德華談話及拍照。
  2007年3月26日 楊麗娟父親跳海自殺,留12頁遺書。
  2007年3月27日 楊麗娟埋怨劉德華 痛哭失聲連呼後悔。
  2007年3月28日 楊麗娟母女返回蘭州。  (原標題:很懊悔!反思7年不再追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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