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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酒後駕車撞上馬路中央綠化隔離帶的林曉,為獲得保險公司賠償,找來好友秦方頂包。誰知保險公司察覺有蹊蹺,不予理賠。兩人竟提起訴訟,要求保險公司理賠。結果,聰明反被聰明誤,這“一紙訴狀”將自己送進了看守所。昨天,在靜安區法院信用貸款,林曉、秦方低頭接受靜安區檢察院對兩人涉嫌保險詐騙罪的指控。
  酒駕撞車固態硬碟找朋友頂包
  2013年2月28日晚11時,林曉在共富路上的飯店和朋友聚會,喝了兩瓶啤酒。次日凌晨4時許,林曉先開結婚著凱迪拉克把朋友送回了家,再獨自開車回家。途經寶安公路潘涇路口時,林曉由於車速過快、天雨路滑,車子突然失控撞上了路中間的綠化隔離帶。等林曉緩過神來,他突然意識到自己是酒後駕車,心想警察來了肯定要追究責任,於是,他撥通了好友秦方的電話,說自己的車子撞了,讓他到現場來。
  20分鐘後,秦方趕到事故現場。林曉告訴秦方自己是酒後駕車,不能報警,而且酒後駕車不能進保險,於是林曉讓秦方打電汽車借款話報警並通知保險公司。過了沒多久,巡邏警察到達事故現場,秦方告訴警察是自己開了那輛凱迪拉克撞到綠化帶。警察處理好事故後,讓秦方第二天去拿事故單。之後,林曉打電話給了一個熟識的修車廠老闆,讓他幫忙把車拖走並維修,又打電話給附近的朋友來接自己。這一個個電話看似把事情都“搞定”了。
  理賠婚禮顧問課程遭拒竟上訴法院
  3月1日白天,林曉和秦方一起來到交警隊拿了事故認定書,秦方在事故認定單上簽了字。之後,林曉便開始操作理賠事宜,向平安財保上海分公司提交索賠申請書等。
  經保險公司定損,此次車損金額合計人民幣171647.45元。在接受保險公司調查時,林曉、秦方隱瞞事實,謊稱是林曉把車借給秦方開的。但是,保險公司調查發現,事故發生後當事人並沒有立刻報警,而是過了一段時間才報警,存有疑點。保險公司在2013年4月27日向林曉發出了拒賠通知書。
  林曉拿到拒賠通知書後,沒有意識到自己已經露出了破綻,也沒有因理賠受挫而迷途知返,反而認為:“材料我都交齊了,保險公司沒理由不賠給我啊!”林曉和秦方找到律師咨詢,並於2012年7月15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,要求保險公按照估損單理賠17萬餘元。
  騙保不成終自食其果
  2013年9月18日,保險公司收到了法院的傳票,綜合之前的調查,公司認為林曉、秦方存在替換肇事駕駛員身份,進行保險詐騙的嫌疑,於是向公安機關報案。
  公安機關調查發現,根據事故路段的監控錄像反映,當天駕駛員的面部特征與秦方明顯不符,與車主林曉卻比較相符。2013年9月20日,公安人員在林曉、秦方的住所地將其抓獲歸案。
  靜安檢察院經依法審查查明,犯罪嫌疑人林曉伙同秦方,共同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對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,企圖騙取保險金,數額巨大,應當以保險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(文中涉案人為化名)通訊員嚴瑾麗本報記者郭劍烽
  【檢察官點評】
  據瞭解,2007年以來,靜安檢察院共受理11起保險詐騙案件,涉案20人,涉案金額150餘萬元。除一起為騙取人身損害保險金外,其餘10起均為騙取車輛保險。僅2013年以來,騙取車輛保險案件就有4件11人,呈明顯上升趨勢。
  靜安檢察院金融和知識產權檢察科檢察官孫黎文表示,此類案件多發存在以下原因:一是僥幸心理作祟。當事人往往認為單車事故較難查實,找人頂包並不會被髮現。二是高回報產生強力誘惑。三是法制意識淡薄。不少當事人對酒後頂包等行為的嚴重性認識不足,不認為這是犯罪。事實上,根據相關法律規定,保險詐騙10萬元以上就可能面臨有期徒刑5至10年的刑罰。
  在此,檢察官提醒有車一族,酒後不開車,開車不喝酒,車輛駕駛,安全第一。即使真的遇上了車輛事故,也萬萬不可因為貪圖一些小利而觸犯了法律。
  (原標題:酒駕肇事找人頂包 騙保不成自食其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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